收退費規定
編修日期:民國一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
比照一般學校收費方式,分為上下學期分別收取,收費時間點為於期末發出下學期繳費袋,提供多元繳費方式,並請家長於期初開學前繳納完畢。
l 收費項目及級距:
*依據海聲華德福實驗教育機構家長公約第一條約定:
海聲自創校以來,每一份金錢都來自學費以及家長義賣、或捐贈,並未取得公部門的經費補助,教學相關之人事、場域及軟硬體設備等皆需自籌。為了維持華德福教育能長期永續發展,我們參考國內外華德福學校的做法,以基金會的形式護持學校運作與傳承教育的力量。我們採以一家至少捐助一股永續基金,每股為新臺幣五萬元。這筆基金將由財團法人海聲人智學教育基金會開立捐贈收據。
II 退費規定及流程(參見海聲華德福實驗教育機構家長公約第21&22條約定):
若學生決定轉學,為協助孩子做好轉學之心理預備,並好好跟同學及老師說再見,需於至少一個月前通知學校。並理解因辦理離校手續需經歷到學籍學校辦理轉出、填寫離校訪談表格、完成離校訪談、向教師會說明等流程,約需四週完成相關程序後,方能請會計室予以退費。
若在學期中轉學退費標準如下:
在校時間1- 7週,退還總學費2/3;在校時間8-14週,退還總學費 1/3;15週以上,不退還。未滿一週以一週計算。課程材料費、家長會會費、學會會費及平安保險費皆不退費。